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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郴州市委 郴州市人民政府 印发《关于打造“办事不求人高效便捷暖心顺心” 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中共郴州市委 郴州市人民政府 印发《关于打造“办事不求人高效便捷暖心顺心” 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 分类: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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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2-07-08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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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中共郴州市委郴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打造“办事不求人高效便捷暖心顺心”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郴发〔2022〕3号 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市属以上企事业各单位:现将《关于打造“办事不求人高效便捷暖心顺心”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郴州市委                

中共郴州市委 郴州市人民政府 印发《关于打造“办事不求人高效便捷暖心顺心” 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概要描述】中共郴州市委郴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打造“办事不求人高效便捷暖心顺心”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郴发〔2022〕3号 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市属以上企事业各单位:现将《关于打造“办事不求人高效便捷暖心顺心”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郴州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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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郴州市委

郴州市人民政府

印发《关于打造办事不求人高效便捷暖心顺心

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郴发〔20223

 

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市属以上企事业各单位:

现将《关于打造办事不求人高效便捷暖心顺心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郴州市委

郴州市人民政府

2022219

 

关于打造办事不求人高效便捷暖心顺心

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力打造办事不求人、高效便捷、暖心顺心的一流营商环境,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规定》等规定精神,对标粤港澳大湾区,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结合郴州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号工程把优化营商环境摆在全局工作的更加突出位置,着眼为市场主体提供全方位、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的最强保障、最大支持和最优服务,坚持问题导向、对标一流、强化系统集成,最高规格、最硬措施、最大力度、最广范围推进一号工程,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全力打造一极六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营商环境保障。(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级各部门)

二、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度。严格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行企业开办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办理,实施四减(减项目、减材料、减时间、减跑动)、四零(零距离、零见面、零付费、零差评)服务,持续提升企业开办网办率。实施新开办企业首套公章免费赠送。全面推行照、章、税、保、金、银(申请营业执照、刻制印章、申领发票和税务UKey、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预约银行开户)全流程0.5天网上办结。(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人社局、人民银行郴州市中心支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相关单位,各县市区,各园区)

三、提升用电便利度。对具备条件的小微企业推行今天提申请、明天用上电极速报装服务,全面推广低压报装三零(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及高压报装三省(省力、省时、省钱)服务。对客户电力工程5天内完成并联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外线工程,采取告知承诺制,实现零审批、速实施,将低压电源、高压单电源、高压双电源平均办电时间分别缩减至2个、10个、20个工作日以内。实行转供电费码(红绿码),推动降电价成果惠及终端用户。〔牵头单位:国网郴州供电公司、郴电国际;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发改委、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各县市区,各园区〕

四、提升用水便利度。将供水接入服务办理环节压减至2个,接入通水办理时长缩减至2天,接入通水申请资料压减至1项。接入供水管直径100mm(含)和40mm(含)以下的新建项目,可通过智慧水务app线上办理。将多部门办理的供水业务整合到窗口统一办理,实行一站式服务。开通市级重点投资项目或民生项目绿色通道,推行先通水后交费〔牵头单位: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市住建局(市人防办)、郴电国际;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来水公司等相关单位,各县市区,各园区〕

五、提升用气便利度。将用气办理环节压减为用气申请和验收通气2个环节,申请材料合并为1项,标准制式项目、无外线工程接入项目、有外线工程接入项目办理时限分别缩减至3个、8个、16个工作日以内。〔牵头单位: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发改委、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和各燃气公司,各县市区,各园区〕

六、提升纳税便利度。推行免申即享,推广应用178最多跑一次办税事项和214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事项。实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将纳税次数压减至4次以内,纳税时间缩减至65小时以内,将发票非接触式办税服务领用比例提升至80%以上。加快推进智慧税务建设,免费提供增值税电子专票开具服务。(牵头单位:市税务局;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医疗保障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相关单位,各县市区,各园区)

七、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高贷款可获得性,开展百行进万企融资对接活动,推广银税互动、银保合作、政银担合作等模式,简化贷款程序,缩减审批时间,降低中间环节费用,推动涉企信用信息实时共享,落实两增两控考核,促进小微企业贷款增量、扩面、降价。落实政府性融资担保资本金持续增资等机制。市、县(含郴州高新区、郴州经开区)两级财政分别按照上年末在保余额的0.5%提取代偿补偿金,企业所在地县市区及园区财政部门按照不低于0.5%的标准给予担保补贴。设立金融机构服务一极六区特别贡献奖。用好信易贷”“潇湘财银贷”“中经惠企等平台和工具,增加信用贷款、首贷投放,推广随借随还贷款。实施普惠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支持工具,做好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接续转换工作。实行绿色贷款贴息补助,降低政策性融资担保费率至1%以下。(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责任单位:人民银行郴州市中心支行、郴州银保监分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国资委等相关单位和各市级商业银行,各县市区,各园区)

八、支持和引导企业创新。实施人才兴郴战略,全面落实人才新政52,设立1.65亿元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打造区域性人才高地和创新中心。加大支持研发投入,实现财政科技投入逐年增长,构建市场化多元化科技投入机制。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完善产业技术创新链,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市场机制和转化体系。持续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力争2022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达到3000万元,十四五期间每年按20%持续增长。严格执行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探索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强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衔接,深化诉调对接机制,打造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平台,探索配备专门审判人员。(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政府金融办等相关单位,各县市区,各园区)

九、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程序。有效整合、优化流程手续,组建园区产业项目审批服务专班,实行多规合一”“多图联审”“多测合一”“联合验收”“多证合一,实现新立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全市同标准、线下无审批。推行提前指导、容缺受理、容缺审批,将企业申请后审批变为申请前服务。探索推进园区(自贸试验区郴州片区)工业类建设项目标准地+承诺制+弹性供地模式,巩固深化交地即开工改革试点成果,实行竣工验收前审批事项告知承诺制,实现公开出让项目7个工作日交地即交证,联合竣工验收多批合一”“一个阶段一个事项一本证书,小型社会投资工业类项目审批最多10个工作日。〔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人防办);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等相关单位,各县市区,各园区〕

十、提高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透明度。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优化公共资源一网三平台,完善在线招投标、采购评审、不见面开标等功能,实现工程招投标全程在线办理。深化远程异地评标应用,实现异地抽取、在线打分、网上签名、生成报告。扩大信用承诺制应用范围,鼓励招标人逐步减免取消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各类工程担保,逐步将电子保函(保单)占比在现有基础上提高20%。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加快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建设,建立健全采购人内控制度。深化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健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管体系,加强对政府采购及政府采购当事人的监督管理,畅通和完善投诉处理机制。(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责任单位:各级各相关单位)

十一、持续推进通关贸易提速。进一步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推进单证无纸化提交和电子化流转。加快实施通关全流程可视化查询,鼓励两步申报”“两段准入等报关方式,配套实施报关单优先审核等便利化措施。进一步缩减进出口货物整体通关时间,进口平均时间缩减至4小时,出口平均时间缩减至0.9小时。(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郴州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政府金融办等相关单位,各县市区,各园区)

十二、优化不动产登记。推广应用电子签章、电子证照,企业间存量房屋转移登记压减至1个环节,缩减至0.5个工作日以内。实行证照在线签发、纸质证书免费邮寄。预告(预抵)登记全面实行网上申请、内网审核。试点不动产登记“全城通办”业务服务。深化不动产登记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协同服务,实现抵押登记线上办理,抵押登记办理时限缩减至2个工作日以内。推动不动产登记系统与水电气等公共服务信息系统对接,实现同步过户,推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协同互认。实现不动产登记、交易、税收一体化,由税务部门向登记机构推送电子税票。〔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

划局;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市政府金融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人民银行郴州市中心支行、国网郴州供电公司、郴电国际、市自来水公司等相关单位和各燃气公司,各县市区,各园区〕

十三、强化数字赋能。聚焦企业全生命周期,对涉企服务审批事项、申请材料进行全流程全要素数字化解构,打造“郴心办”政务服务品牌。全面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一网通管”“一网通用”,大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跨省通办”,持续扩大“跨域通办”事项,实现非涉密事项100%网上可申请,90%以上非涉密事项网上可办理。建设电子政务云计算中心、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共享等两大基础平台,实现政务信息系统“上云”、政务信息数据资源共享。精简办事流程,梳理推出政务服务“四免”(免材料、免填写、免实物章、免手写签名)事项清单。统筹建设“郴心办”城市综合服务app,印章、电子签名、电子凭证等“应用尽用”,提升“掌上办”“自助办”服务能力。全面推行“窗口无否决权”和“首问负责制”。(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市教育局、市医疗保障局等相关单位,各县市区,各园区)

十四、保障中小投资者权益。落实个体工商户稳岗就业补贴,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地租成本。推动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对符合条件的“个转企”企业,转企三年内享受小微企业税费优惠政策。完善在线纠纷多元化解平台,高效便捷提供分流推送案件、调解、申请司法确认、电子送达等在线服务。建立诉前调解机制,对标的额在1000万元以下案件原则上在2个月以内完成调解工作。提升中小投资者获取证据便利度,完善律师调查令、书证提出令等制度,建立网上申请律师调查令平台。完善中小投资者诉讼绿色通道,集中高效审理中小投资者案件。搭建灵活用工、共享用工信息平台,开展劳动保障守法诚信评价。(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责任单位: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司法局、市人社局等相关单位,各县市区,各园区)

十五、实行包容审慎市场监管。发挥“互联网+监管”平台作用,压缩自由裁量空间,推行轻微违法“首违不罚”。强化信用约束和失信惩戒,建立“风险+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标准,针对不同级别监管对象,合理确定检查比例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精准监管。对于风险低、信用好的市场主体,降低检查比例和频次;对于风险高、信用差的市场主体,提高检查比例和频次,并依法依规实行惩戒。建立企业赋“码”保护机制,实现线上预约、赋“码”入企、执法留痕、“码”上评价、诉求回应,规范访企公务活动。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常态化、规范化,实行“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实现抽查任务完成率、结果公示率均达100%。扩大企业劳动用工备案系统使用覆盖面,推广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在线调解服务平台,实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在线办理。严守市场安全底线,强化市场监管、质量监管、安全监管、金融监管。加强违法惩戒,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家和企业合法权益,落实“少捕、少押、慎诉”司法理念。加大对破坏市场秩序和营商环境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严厉打击破坏正常市场经营秩序的“黄牛党”、“提篮子”行为和黑恶势力。(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纪委监委、市委政法委、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司法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工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人社局、市直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各县市区,各园区)

十六、提升执行合同质效。完善自助诉讼服务系统终端的立案预约、预约阅卷、文书样式、开庭公告、网上缴费、文书签收等综合服务功能,24小时为当事人自助诉讼提供智能法律服务,实现立案“只进一个门、最多跑一次”。完善独任制适用激励机制,制定适用独任制的案件标准,确立以独任制适用为主、以合议制适用为辅的基层法院民商事案件审判组织原则。推进审判执行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创新从立案到归档无纸化“一站式办案”。(牵头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法院)

十七、提升破产案件办理质效。对接破产企业需求与市场要素供给,实现资产快速变现和价值最大化。完善预重整规则及配套制度,实现庭外重组与庭内重整有效对接。建立完善重整投资平台,引入金融机构为有重整价值的企业继续经营提供流动性支持。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推进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建立财产登记、社会保障、征信记录等协调机制。升级智慧破产审判系统,建立健全破产资产网络信息交互平台,运用府院协调机制,提升困境企业重整成功率,提高破产重整案件办理效率,重整案件审理时间缩减至6个月以内。开展执行工作“一案双查”,纠正不规范执行行为。(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商务局、市政府金融办、郴州海关等相关单位,各县市区,各园区)

十八、坚决兑现惠企政策承诺。动态更新《郴州市民营企业政策支持手册》,实施惠企政策“综合窗”和“一件事一次办”。推进惠企资金直达市场主体,开展“政策找人”“免申即享”服务,依托大数据主动对比分析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实现政策申请“一次填报”“联合审批”“一键到账”。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加大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和“新官不理旧账”事项清理力度。(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工商联、市财政局等相关单位,各县市区,各园区)

十九、健全投诉办理快速反应机制。设立民营企业服务中心,畅通民营企业投诉渠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提供24小时人工服务,实现承办单位对企业诉求“接诉即办”,并及时将结果反馈投诉举报人。建立营商环境媒体监督和网络舆情的监测、交办、处置、反馈机制。(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各园区)

二十、强化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保障。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的组织领导,成立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领导小组,每条措施由第一牵头单位和相关参与部门组建工作专班推进落实。常态化开展“思想大解放、服务大提质、效率大提升、环境大优化”活动,敢于先行先试、敢闯敢试、非禁即入,打造更多的郴州首创、郴州率先、郴州经验、郴州样板。坚持“不叫不到、随叫随到、说到做到、服务周到”,开展治庸治懒治散治乱专项行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建立优化营商环境与监督执纪问责、干部监督选人用人激励奖惩联动工作机制,实现破坏营商环境案件线索同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信息共享。加大案件查办和通报力度,切实为企业和企业家守法经营担当负责,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人人关心营商环境、人人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等相关单位,各县市区,各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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