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2月28日起施行。
2001年11月30日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根据2010年7月29日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2010年7月29日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0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又根据2014年11月26日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21号公告,《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